关于工程承包合同集合六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程承包合同6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工程承包合同 篇1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营根河综合治理绿化工程(一标)
2、工程地点:琼中县营根镇
3、工程内容:绿化种植及养护。
4、工程造价(包干不含税):以现场数量为准,附单价报价表。
5、工程变更时,根据海南省相关定额标准计取。
二、施工期限及要求
1、施工期限:
2、验收标准:GJJ/T82—99《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其它符合有关专业验收标准。
3、本工程养护为3个月,保证成活率100%。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定订后,按已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进度款、
2、养护期满后,一个星期内付清余款。
四、工程变更情况
在绿化施工过程,甲乙双方本着尊重事实的原则,经双方协调同意后,可对部分苗木进行调整。
五、竣工验收
1、乙方在种植完工后,应进行自验,验收合格后,通知甲方,若甲方7天内不组 ……此处隐藏26019个字……的任何延误、干扰或阻碍,或
(e)除去承包商不履行合同或违约或由他负责的以外,其他可能发生特殊情况,使承包商有理由延期完成工程或其任何区段或部分,则工程师应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地协商之后,决定竣工期延长的时间,并相应地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
77.2 但工程师不一定必须作出任何决定,除非承包商已经:
(a)在此类事件开始发生之后的28天内通知工程师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以及
(b)在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或在工程师可能同意的其他合理的期限内,向工程师提交承包商认为他有权要求的任何延期的详细申述,以便可以及时对他申述的情况进行研究。
77.3 如果某一事件具有持续性的影响,以致使要求承包商按77.2(b)款所述的28天内提交详细申述成为不可能时,如果承包商以不超过28天的间隔向工程师递交临时详情,并在事件影响结束后28天内提交了最终详情,承包商仍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工程师在收到上述详情报告后,不得无故延误,应作出关于延长工期的临时决定,在收到最终详情之后,工程师就复查全部情况,并提出有关该事件所需的延长全部工期的决定。在上述两种情况下,工程师在与雇主和承包商适当协商之后作出决定,并将此决定通知承包商,同时将一份副本呈交雇主。终审结果不应导致减少工程师业已决定的任何延长工期的时间。
第七十八条 工作时间的限制
78.1 在合同中无相反规定的条件下,除下文规定的情况外,非经工程师同意,任何工程均不得在夜间或当地公认的休息日施工,但为抢救生命或财产,或为工程的安全而不可避免或绝对必要的作业除外,在此情况下,承包商应立即向工程师提出建议。但本款规定不适用于习惯上采用多班制的任何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