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抵押合同7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抵押合同 篇1出租人:
承租人:租赁合同(三) 与
在广州市海珠区共同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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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释义………………………………………………………… 3
第二条反商业贿赂………………………………………………… 3
第三条租赁物权属………………………………………………… 4
第四条租期及租赁物交付…………………………………………
第五条租金………………………………………………………… 5
第六条租赁物业维修责任及返还要求…………………………… 6
第七条转让和转租…………………………………………………
第八条关于双方权利义务的特别约定……………………………
第九条合同解除……………………………………………………
第十条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其他…………………………………………………………
租赁合同
编号:
出租方(甲方):
承 ……此处隐藏8367个字……>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二、《担保法》规定必须进行登记的抵押合同未登记的,如以航空器、车辆、船舶、林木、企业设备等动产,以城市房屋、土地使用权等不动产抵押的合同,必须到主管部门进行登记,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三、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四、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的情况下,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五、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关键设备、成套设备或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延伸阅读】担保债务的主要履行方式
根据法律的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可以按照下列方法履行担保债务:
1、保证人向债权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按照约定由保证人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担保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2、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受偿。
3、当事人一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作价款或者返回。给付定金后,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反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反还定金。
4、按照合同的约定,一方占有对方财产,对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给付应付款项超过一定期限的,占有人有权留置该财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以该留置财产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