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合同

时间:2022-11-02 18:46:44
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范文汇编7篇

关于民间借贷合同范文汇编7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的地位越来越不容忽视,在达成意见一致时,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民间借贷合同7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民间借贷合同 篇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 贰拾肆万元整.

二、本借款合同收取利息及还款的方式为:

1、自借款之日起至20xx年4月20号期间,不收取利息;

2、自20xx年4月20号起,开始分期还款,具体还款方式为:每月20号之前向乙方偿还本金壹万元及当期应当归还的一万元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4倍所产生的利息。

3、本借款合同自20xx年4月20号起分24期完成,即至20xx年4月20号之前清偿完毕。

三、保证条款:

1、甲方自愿将其名下所有的,拥有自主产权的一套房产(房产证编号为) ,具体地址为: 抵押给乙方用于保证清偿本借款合同约定的债务。

2、甲方如有 ……此处隐藏4566个字……过错承担责任。

(三)追缴财产

《民法通则》第61条第2款规定:“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合同法》第59条规定:“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在民间借贷合同中如何适用追缴财产的责任方式,我们认为,应注意以下两种情况:

(1)如果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人民法院应予收缴。对于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一般不能追缴;

(2)如果借款合同约定借款用于赌博、贩毒等非法行为的,对借款本息应当收缴。因为这种借款行为的当事人在主观上属于恶意,且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从事的是非法行为,因此,应当予以收缴。

民间借贷合同部分无效的处理标准根据《合同法》第56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从此条规定可知,合同部分无效,其无效可以及于合同整体,也可以不及于合同其他部分。合同部分无效如果是决定性的,以致影响合同整体的,导致合同整体无效。这主要是指一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合同。在民间借贷合同中,部分无效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1)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的部分无效;

(2)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200条规定,约定借款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该约定无效;

(3)当事人约定的计收复利的,复利的计算结果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息4倍的,高出部分无效,人民法院不予保护。借款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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