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代理合同

时间:2022-12-07 00:16:48
关于广告代理合同四篇

关于广告代理合同四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广告代理合同4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广告代理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第一条 前言

甲、乙方就乙方代理甲方网站(_________网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网站)的广告发布业务,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第二条 代理形式

1.甲方选定乙方作为甲方网站_________省网络广告代理(非唯一代理公司)代理经甲方以书面形式授予乙方的所有形式广告。乙方可以受广告客户委托,设计、制作并向甲方提供广告客户拟在甲方网站发布的互联网广告;

2.乙方以电子文件格式向甲方提供广告稿,并向甲方以传真形式发广告定单。甲方应按乙方定单要求及时予以发布(乙方保证在客户签约前,口头与甲方协商落实广告位置、发布时间等事宜并以书面形式提前三个工作日向甲方确认广告定单)。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

3.甲方拥有选定其他代理公司的权利;

4.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代理情况,按不同级别代理商的优惠政策,确定乙方所获取代理费比例;

5.甲方有权根据市场需求、经营状况等因素更改其标准报价。 ……此处隐藏4004个字……担,非产品质量问题而产生的退换货往返费用由乙方承担。一次性推出的优惠组合装和每月的特价品概不退换。

十、关于窜货的规定 乙方只能在本合同约定的代理区域内进行销售,不得向代理区域外的其他地区以任何形式销售甲方产品,若出现此类情况,将按以下方式处理:

1.恶意窜货现象将取消当期未兑现的所有奖励,并限期收回乙方向代理区域外销售的产品。

2.对于乙方无法进行收回的产品,甲方将派人收货,收购价与代理价之间的差额及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若乙方的窜货行为给其他市场造成严重后果,所有引起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将取消乙方的代理资格,并扣留所有未兑现的奖励,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对甲方整体市场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4.对于非恶意窜货或者下属经销商、加盟店窜货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将参照以上规定给予处罚。

十一、其他规定

1.相关处罚约定 发生以下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①乙方销售甲方品牌的假冒或仿冒产品; ②乙方破产以及债务结算; ③乙方信誉度下降; ④乙方低价倾销; ⑤乙方向非代理区域调货、窜货; ⑥乙方连续2个月或不连续3个月未完成合同任务; ⑦乙方连续40天未向甲方进货;⑧乙方不配合甲方的整体市场推进计划,造成甲方商业利益损失。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开始生效。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在甲方所在地法院仲裁解决。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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