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委托代理合同集锦六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合同协调着人与人,人与事之间的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6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委托代理合同 篇1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追索 人民法院( 字第 号 (以下简称 号判决)项下 公司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作为
号判决执行阶段代理人,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并指派 律师具体承办甲方委托事宜。
二、乙方代理权限及工作范围:
全权代理甲方参与执行工作,包括搜集被执行人相关财产情况、与执行法院或有关部门沟通、督促执行法院及时委托相关机构对已查封财产进行评估及拍卖变现、处理与执行有关的其他事宜。
具体代理权限见授权委托书。
三、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执行代理工作,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执行相关的文件资料。
四、乙方承办律师在代理权限内
应当勤勉尽责,认真维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得从事有损于甲方权益的活动。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乙方不得接受对方委托,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未经甲方特别授权,乙方不得擅自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 ……此处隐藏3602个字……及第六条约定的费用后,乙方开始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第八条合同的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因乙方律师工作延误、失职、失误导致甲方蒙受损失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且不退还律师代理费:
1、甲方的委托事项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或者隐瞒重要情节等情形的;
3、甲方逾期3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
第九条违约责任
乙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第一条规定的法律服务或者违反第三条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代理费。
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或者无故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工作费用并且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0%作为违约金。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时止。
第十二条通知和送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手机、E-MAIL、邮寄。需邮寄的,送达至合同尾部所列明的地址,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手机号码,应当通知对方。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E-MAIL:传真:
日期:20xx年月日日期:20xx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