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集锦五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新时代,承诺书的使用越来越广泛,承诺书由标题、启语、正文、结语、署名、日期六部分组成。承诺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1我们本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用户至上”的宗旨,营造统一开放、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树立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形象。本企业做出以下诚信承诺:
1.承诺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合法、安全、有效的产品,重合同,守信用;
2.承诺坚决抵制不合格产品的经营销售,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后,及时更改;
3.承诺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维护采购人的合法权益;
4.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检查;
5.承诺积极参与企业信用体系建设,自觉遵守企业信用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负责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投标企业诚信承诺书 篇2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招投标交易环境,本企业 ……此处隐藏1007个字……p>
一、本单位提交并在企业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
二、本单位承诺系统账号不得出借、转让。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不与招标(采购)人、中介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等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成交)或非法利益。
三、凡本单位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加的交易项目,在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阶段需要提交的企业与人员业绩信息、获奖情况等,应依照交易文件或相关规定要求在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信息的不得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评审)的依据。
四、本单位在参加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交易过程中如有违反《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或存在被限制投标、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等情形的,我单位应事先声明,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五、系统数据是保障电子化交易的关键,本单位将认真、及时地录入、维护和更新企业诚信库中的相关资料信息,若未能及时录入、维护和更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单位自行承担。
六、若违反本承诺一经查实,本单位愿意接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通报,自愿退出所参与的交易项目投标(谈判、磋商)和企业诚信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处罚。
承诺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