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厅转让合同合集八篇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加强,合同出现在我们生活中的次数越来越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餐厅转让合同8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餐厅转让合同 篇1甲方(转让人):
乙方(被转让人):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让标的:
甲方将位于 内所有财产、设施(见财产清单)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 (大写) 元整(¥: )。
2、转租标的:
租赁房屋间(共及附属设施转给乙方,从 年 月 日起。
3、转让费的缴纳方式:
甲方于月日将位于所有财产、设施交付乙方并验收后,乙方 年 月 日付转让费(大写) 元(¥: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权收回餐厅。
4、条款:
甲方在将本协议项下的房屋转给乙方时,应当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协议。乙方在租赁经营期间,如经营发生困难,乙方有权将本协议项下房屋再行转租给第三人经营。
5、费用承担:
在本协议签订之前,餐厅所发生的债权和债务由甲方承担。在协 议签订之后,因经营餐厅所发生的债权债务由乙方承担。
在乙方经营期间,所发生的税费、水电、物业管理费、卫生费等费用按使用数额和国家规定价格 ……此处隐藏3619个字……p>
第三条:乙方支付款项由 饭店负责人 收取,乙方必须在合同签订当日向该负责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项下之价款。
第四条: 饭店承租权的转让应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该合同项下之承租权转让方为有效。
第五条:乙方在支付 饭店转让价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项下之权利。乙方在付清转让价款的当天,即正式取得 饭店承租权及相关设施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饭店整体转让后,乙方应继续履行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的全部合同或协议,如乙方确需提前终止或变更原饭店与出租方签订的合同期内全部合同或协议,可与出租方另行签订协议。饭店整体转让后,甲、乙双方承担的所有交纳税费和相关证件的登记工本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饭店整体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甲方享有和承担,乙方在获得 饭店整体转让权益之后所发生的债权债
务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担。
第七条:乙方在获得 饭店整体转让权益后,乙方在饭店原址不得进行违法经营,应照章纳税,自负盈亏,承担其民事责任,房租与房东自行协商。
第八条:违约责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约定将转让价款支付给甲方,应向甲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10%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及时将合同项下之权利移交给乙方,应向乙方承担转让总价款每日10%的违约责任。除上述违约责任明确规定外,出现本合同其它争议和违约责任,将按照《合同法》规定执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本合同双方共同签署正本一式贰份,每份文本的条款内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壹份。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